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2〕4号)的相关安排,现将我校2022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一)单位提名。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九条有关规定。省科技最高奖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技专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注重提名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优秀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奖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二)专家提名。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八条有关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提名项目(人选)如存在异议,由提名专家负责协助处理。
二、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人选)除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二)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须在辽宁省内。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须已在辽宁省内推广应用。
(三)同一项目只能提名当年度省科技奖的一个奖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2020年度、2021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能作为2022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以及已参加2021年度省科技奖网评但未获奖的项目,不能作为2022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
(四)外籍人士作为项目完成人的,须按照《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关于外国人作为我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进行提名。
(五)提名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原则上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处级干部比例须小于20%。县级党委和政府不能作为提名项目完成单位。
(六)本年度省科技奖实行分级评审,须根据评审标准和条件选择提名等级。进入评审委员会评审环节的一等奖落选项目经自愿申请可降为二等奖,其余项目上一等级评审落选不再降格为下一等级。
(七)提名项目不能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八)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论文造假违规案件的处理决定》(辽科办发〔2020〕70号),自2020年9月24日起,对论文造假人员申报省科技奖予以限制,对主要造假人员取消5年报奖资格,对其他人员取消3年资格。对其他科研失信行为查实的人员,按照《辽宁省科学技术厅科研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与调查处理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三、提名程序
(一)提名申请
1.单位提名不需申请,可直接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进行提名。
2.专家提名由责任专家负责向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专家提名申请表,省科技奖励办公室将在收到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名账号和密码。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4日。
(二)提名公示
提名项目(人选)须在提名单位、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符合《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2022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前公示内容》的规定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四、提名时间及材料报送
(一)请有意申报的项目组于2022年6月30日前电话或微信i辽师联系科研处预报名。
(二)已预报名通过学校提名的项目组,请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系统将在6月27日8:00正式开放)注册“申报单位二级用户”(已有账号可直接使用,无需再注册),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可进入系统进行填报。
(三)提名公示。请各项目组于7月20日之前将公示内容发邮件至kyc9266@163.com同时电话或微信告知。公示内容参考模板见附件9,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合作单位公示截图及公示结果须7月29日前发至邮箱。
(四)提名材料。提名书纸质版原件1份、复印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项目组按照《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在线提交、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
(五)其他材料。提名汇总表电子版1份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名。
(六)注意事项。
1、因申报时间较紧,请拟申报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组尽快联系应用单位开具应用证明,应用证明可参考附件格式;请拟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组尽快开具代表性论著的检索报告。
2、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参考附件评审组设置和评审范围情况,选择合适的评审组。
3、省科技厅提供的各奖种评价指标,供参考。
(七)提名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6月27日08:00
在线提交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8月7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8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贾玥
联系电话:82159266或通过微信i辽师联系
电子邮箱:kyc9266@163.com
信息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
联系电话:024-23983158 13614027066
附件1: | 2022年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x |
附件2: | 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doc |
附件3: | 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doc |
附件4: | 回避专家申请表.docx |
附件5: | 奖励指南.zip |
附件6: | 辽宁省科学技术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 |
附件7: | 评审组设置表.docx |
附件8: | 提名汇总表(提交电子版).doc |
附件9: | 应用证明(参考格式).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