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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金350vip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学院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一、调剂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比列

1.调剂专业及计划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2.调剂工作按申报时间批次顺序,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每次开放系统时间为一个办理批次。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安排差额复试,批次内差额比例为300%(不足300%的,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考生均进入复试)。末位遴选条件相同的考生,均进入复试

、调剂基本条件和遴选规则

1.所有调剂考生都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关手续,并参加我校复试。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12小时内在调剂系统接收此通知。36小时内未被我校选定的申请者,网报调剂志愿自动解除锁定。

2.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一般专业代码前4位相同,可视为专业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初试外语语种与调入专业要求的外语语种相同。

3.遴选原则

一是须确定考生符合调剂基本条件,二是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其前置学历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的相似度等因素综合评价予以确定。

三、资格审查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4月717:00前将含有以下9项内容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按顺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新浦金350vip指定邮箱:lsd_jxxyuge@163.comPDF文件命名规则:报考专业+准考证号+姓名+资格审核资料

严格审查考生复试资格: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以下9项: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初试准考证;

*(2)往届毕业生提交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此证明者不予复试;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现实表现表》(附件一);

*(6)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由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或《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附件二);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辽宁师范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三);

9)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能力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专家推荐信等。

注:以上带*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交的,第(9)项用于综合能力水平考核的补充材料,考生尽可能提供;考生所提供材料全部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的或对不提交必要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

复试方式和时间

1.方式:综合各方面情况,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主要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复试内容将通过面试形式进行考核。

2.时间:48上午9:00以下专业复试: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

3)现代教育技术 

3.复试模拟演练:新浦金350vip4月7,采取“学信网”复试平台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模拟演练。

现将模拟演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模拟演练时间4月710: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每名考生连线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

请考生务必准备好复试使用的设备和环境。对于使用的复试软件、硬件、环境未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连线老师会提出改进要求,考生务必严格落实。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1.综合能力考核: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10分、专业知识考核100分和综合素质40分,合计15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知识考核: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专业: 

考核内容:软件工程  

2)现代教育技术专业: 

考核内容: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 

2.同等学力考生(专科生和大学本科结业)须再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每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为: 4月8日11:30开始(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专业: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操作系统   

2)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专业:

教育技术学导论; 信息技术教育应用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关于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我校复试首选“学信网”的“研招远程复试系统”。 网络远程复试的具体操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考生要做到:①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音箱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②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具体要求另行通知;③场地要求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独立房间。不得选择网吧、咖啡室、商场、辅导机构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员;④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6.依照相关文件,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7.按照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本人考试结束后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全部结束前对外透露传播考题信息,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关于录取

 根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复试成绩=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1.5)*0.3

复试结束后,同一专业(研究方向)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依据各专业(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遵循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如排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则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复试成绩顺次排序,即总分相同时,先看初试总成绩、再看初试专业课总成绩、再看复试成绩等。

 2.复试资格不合格、复试违纪或作弊、体检不合格、未按时间规定参加复试、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9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思想政治理论加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及其他不符合我校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5.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拟录取”通知12小时内确认,否则被视为放弃本次调剂录取,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在网上没有接到拟录取通知的,即没有被我校录取。

6.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合格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方式的考生。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调转至辽宁师范大学,否则会影响学籍注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调剂复试结果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关于体检及新生入学后复查办法

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内容,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八、其他

1.本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一切以学校相关文件为执行标准。其它未尽事宜,按照《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法》和相关规定执行。

2.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13591102202

                       辽宁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346

附件一:

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现实表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工作(学习)单位

职务

报考学院

及专业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本人历史上有无问题?是否经过审查?结论如何?

考生所在单位

政审意见

 

      

备注

注:

1.本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填写、签字盖章

2.职务一栏若没有任何职务(称)请填“无”。


附件二:

辽宁师范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定向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                           辽宁师范大学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就丙方攻读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通过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乙方同意录取丙方为                                     学院                     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年。

二、凡录取为我校定向培养的研究生应与我校及现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三份)。

三、丙方在校期间应遵守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如因丙方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业、或因违纪违规被乙方清退,乙方有权将丙方退回甲方,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

四、丙方入学三个月内由乙方进行政治、业务、健康复查,复查合格方可注册取得学籍;政治和业务复查不合格者退回甲方。健康复查不合格者,经丙方申请,甲乙双方同意,可以保留学籍一年,一年内不能恢复健康,则取消学籍退回甲方;若经本人申请,甲方不同意保留学籍的,退回甲方。

五、乙方负责丙方在校期间的学习培养。乙方按照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进行课程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对通过毕业资格审核且论文答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审查通过的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

六、学位论文的选题若为甲方的课题,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甲方提供给乙方课题经费的数额,另行签订书面课题合同。

七、丙方毕业、结业、退学后,甲方负责接收,乙方将丙方研究生期间的学籍档案按协议中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给甲方。甲方通讯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信息如有更新,丙方应在毕业学年的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将最新信息提供给乙方,若因未及时更正信息导致档案邮寄丢失的,责任由丙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档案丢失的责任。

八、丙方毕业后要报考博士的,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报名;丙方毕业后如不回甲方,须经甲方出具解约证明,相关就业手续按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办理。

九、因协议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辽宁师范大学      丙方:研究生本人

单位通讯地址:

联系人:                        (单位公章)

联系人电话: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字):

                                               

附件三:

辽宁师范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报考学院:             专业代码及名称:

准考证号:             姓名及身份证号:

本人是参加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我已知悉《国家教育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关于试纪律和违规处分的内容;知悉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纪律要求;清楚了解此次复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招生试;清楚了解如若在报名或复试中弄虚作假,或使用相关设备发送、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等违纪行为获得复试成绩并由此获得拟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试诚信档案》;清楚了解法律规定的国家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实施复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和答案的行为、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复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我郑重承诺:

    1.我已阅知相关纪律要求,承诺本次复试完全由本人独立完成。

    2.资格审查所提供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遵守复试规则,自觉服从复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4.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录屏及网络直播,不保存复试相关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保证本人复试结束后不在相关科目复试全部结束前对外透露传播考题信息。

    5.保证本次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6.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复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复试,不作弊。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人签字(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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