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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3-05-16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顺利完成2023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现就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后续工作做以下通知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坚持学术标准、保持学术水平,保证学位工作公开、公正、完整并有据可查要严格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

二、学位论文送审

博士学位论文送审(C档复审)和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复审)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结果处理办法》执行。申请人需填写论文外审结果申诉表,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会议研究给出审查结论并明确是否再送审。在论文答辩前尚未返回复审结果的,不能继续进行本次学位申请。

三、学位论文答辩

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一律采用线下答辩的形式。各单位应在答辩前(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位论文答辩会报告单报送学位办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答辩信息。

未通过论文评审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已通过论文评审,但论文评审分数低于80分(不含)的,在答辩汇报PPT中用单独的篇幅展示论文评审意见并介绍论文修改情况。

答辩委员会根据《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结合答辩情况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人在答辩结束后,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前,应在封面和版权页间加入答辩委员会人员信息表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按时向学位办报送以下材料:

各培养单位于答辩前5个工作日报送学位论文答辩会报告单纸质版、电子版);答辩结束后请各培养单位及时上交答辩结果报告单纸质版),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核通过后,需上报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同时在研究生培养信息系统内填报院系学位授予决议各培养单位要根据论文评阅结果及答辩委员会推荐意见,6月2日前上报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纸质版)以及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2.上传学位论文终稿学位申请人须于6月16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提交到研究生培养系统“学位论文上传”模块中。学位论文PDF电子版的授权页必须有作者和导师签字在封面和版权页间须加入答辩委员会人员信息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逐个检查)。

3.填报学位报盘个人信息。申请人须于6月16日前在“学位——报盘个人信息”模块中核对并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就业信息”“论文信息”,只填必填项,需要认真仔细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信息表暂不需要填写打印,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4.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由各单位在学生离校前自行组织安排收取、整理、存档等工作,为后续移交学校档案馆做好准备。

五、其他

相关文件规定及各类申请材料电子版可从“研究生院-常用表格下载-学位工作”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位办联系咨询。

研究生院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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